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2023年度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项目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申报操作说明请点击链接:江苏省科技计划申报操作说明),为提高工作效率,请项目申报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尽可能不要来电询问通知中已解释事宜。
本通知涉及以下几类项目:
1. 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3.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4. 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5. 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6. 省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7. 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pdf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未列出的项目类型非科学技术处管理,如有兴趣可查看学校其它部门的通知。
上述项目中,除省自然科学基金中的青年项目外,其它各类型项目均有申报名额限制,一律实施预申报制度,需由各院系汇总提交预申报资料后,学校评审确定申报名单后方可进行正式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
所有正式申报项目须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填报,打印并装订纸质文件(具体见操作说明江苏省科技计划申报操作说明),各院系汇总后统一送至科技处应用开发科。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2023年1月9日,其他项目类别2023年1月12日上午。
一、202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报。
(一)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该类项目申报不占项。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将在科技厅网站另行发布。
(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省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此类项目有申报指南,需选择相应条目进行申报,同时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要求填写。
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求:学校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我校限报13项。申报人员通过院系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
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继续支持。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学校从2022年按期结题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申报人,获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使用已有账号进行申报。
省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名额不限,但21、22年连续2年申请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资格。申报人要求:学校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三)面上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我校限报35项。根据历年项目申报情况和各院系实际情况,名额分配到院系,由院系组织推荐,请尽快与本院系科研秘书联系。
注意事项
1.基金各类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填写,杰青、优青及青年项目还需从指南中选择相应条目。
2.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不需要自筹经费,请勿填写。
3.博士后不能申请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另:申报人当从其实际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4.专职科研人员须填写《专职科研人员申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承诺书》(模板见文后附件)并由本人、聘用导师及科研院长签字。
5.杰青需先进行预申报,院系按照分配的预申报名额最迟于11月25日提交预申报材料至科技处应用开发科。正式申报时,指南条目与学科代码需与预申报信息一致,如需变更需经过学校同意。
二、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1.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我校限报5项(揭榜挂帅项目及集成电路专题不受限)。要求项目符合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有重点项目和竞争项目两种组织方式,本年度分数字技术、集成电路、前沿新材料、智能制造、其他领域五个专题,专题一到四分别设置揭榜挂帅项目、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项目一律采取重点项目组织方式,产业前瞻技术可采取重点项目或竞争项目组织方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及专题五只支持申报竞争项目。重点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有1个课题为省内企业承担,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参与申报,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高校主申报项目自筹经费不作硬性要求,如有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须由企业负责。必须与企业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
2.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分四类,包括: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其中:生物医药竞争类项目我校可申报2项,重大科技示范项目2001-2006指南方向我校可报2项(不同指南方向);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我校限报2项,如我校牵头申报,必须联合长三角区域内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限报2项;其它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不含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限报5项。
生物医药竞争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所有类型项目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我校项目自筹经费必须由合作单位负责。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
3.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重点项目按照“揭榜挂帅”和竞争择优两类方式组织,其中部分项目可由高校联合企业申报。面上项目中,产品开发类项目(2104、2105、2106)必须企业主申报。无需自筹经费。若与企业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我校可择优推荐1项(必须符合申报主体要求),并可推荐一名青年科学家(年龄要求与省青年基金一致)申报其中的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1项。
三、2023年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将按前沿基础、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创新平台建设等六类项目组织,各类项目定位请参阅申报通知文件,下文只对项目设置和限项情况做简单说明。
1.前沿基础研究项目
项目设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申报人要求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限项情况:本年度共设3个指南方向,我校每个指南方向限报1项。
2.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项目设置:设置揭榜挂帅任务专题及重点领域攻关专题,全部采取重点项目组织方式,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0万元,采取“项目+课题”的形式组织,每个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有1个课题为省内企业承担,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项目实施期一般为4年。
限项情况:揭榜挂帅任务专题重点项目不受名额限制。重点领域攻关专题我校可推荐1项。
3.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项目设置:共设3个揭榜挂帅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申报书内容要求系统完整,覆盖指南方向中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必须要有企业参与或承担。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限项情况:我校每个指南方向限报1项。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由技术转移中心负责。
5.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项目设置:按照技术集成示范、行业应用示范及区域综合示范三类进行组织,项目实施期一般为 3 年。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 1000 万元。行项目第一负责人( 1963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2: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
限项情况:我校可申报技术集成示范(1001方向),限报1项。
6.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本年度只设置重大科研设施预研建设项目,由符合条件的知名高校整合相关科技力量,提出建设方案,经组织专家论证完善后立项实施。
四、2023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包括“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和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五大类。我校可助申报“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以及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其中:“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为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 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国际合作”——“各国概况”——“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一览“)。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申报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和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每家国家及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纳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类平台可通过学校申报1项“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注意事项
1.限项项目务必于11月25日前提交预申报信息表及院系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2.从2023年起,科技厅将严查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的情况,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自己主申报与参与申报的项目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3.上述各类项目如需自筹经费,须由合作企业/单位负责,学校不提供配套(任何现有的纵向/横向课题经费均不可作为自筹经费)。自筹经费与省拨经费在项目结题时都需要进行严格审计。
4.所有预申报项目需明确自筹经费来源。正式申报名额确定后,必须在一周内提交联合申报协议(模板见文后附件),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相关附件:
01预申报材料-省杰青-基金申报代码-指南条目-姓名-院系.docx
02预申报材料-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院系-姓名.docx
04预申报材料-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院系-姓名.docx
05预申报材料-社会发展(临床前沿技术)-院系-姓名.docx
06预申报材料-社会发展(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院系-姓名.docx
07预申报材料-社会发展(面上-其它社会发展领域)-院系-姓名.docx
09预申报材料-现代农业(青年科学家)-院系-姓名.docx
11预申报材料-双碳(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院系-姓名.docx
12预申报材料-双碳(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院系-姓名.docx
14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分院系汇总表(院系名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