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注意事项和流程
一、注意事项
1. 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59号)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2.关于技术合同的交易金额
技术合同的交易金额包括合同总额和技术交易额,合同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原材料、实验耗材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技术交易额是纯技术收入。
3.其他注意事项
(1)合同必须有明确的有效期,如超出合同有效期限,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并重新进行技术认定。
(2)合同中必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如合同中存在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条款,则不能进行认定登记。
(3)合同中提及的相关附件材料必须一并提供。
(4)更多内容,详见《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59号)。
二、 技术合同(民口)认定登记流程
1.根据《南京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南字发〔2017〕131号)要求,拟定合同,双方(多方)签字盖章。
2.合同中提及存在非技术交易的,如原合同中未明确具体金额,双方(多方)需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3.合同生效后,提交科技处合同彩色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必须为PDF格式,每个合同保存为单个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办理时需同时提交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
科技处工作人员邮箱:chongyan@nju.edu.cn 或 tangfeng@nju.edu.cn。
4.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
5.科技处统一向江苏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认定申请(合同截止时间应超过填报日15个工作日,否则系统中无法申报)。
6.认定登记完成后,科技处工作人员将《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电子版发送到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