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201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额度已使用完毕,现暂停资金支出报销业务(未核销的暂付款请尽快办理)。各项目剩余经费的后续使用,学校将结合教育部新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规定,另行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科技处 财务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