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最新申报注意事项见文末!
各院系、单位:
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通知,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见省局通知: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19/4/1/art_3256_8291570.html。
请需要申报国(境)海**家利资助或有意申报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老师即刻起着手准备材料。
关于申报国(境)海**家利资助:(专利进入国家阶段或授权时间在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
一、资助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省户籍居民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国(境)海**家利有多个申请人或权利人的,第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其他共有人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中国公民。
二、资助范围
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对2018年度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利进行资助。
(二)国(境)海**家利
1. 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对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国家公布日在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申请处于正常审查状态,具有授权前景的给予适当资助。
2. 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1)对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2)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3)受让取得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境)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国(境)外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各课题组、教师需准备材料:
1、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的专利申请,须提供具备资质的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法律状态和授权前景检索报告原件扫描件。法律状态检索报告检索日期须在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
2、在境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专利,须提供境外国家(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公布文本及中文译本原件扫描件。
相关法律状态检索报告、授权前景报告可至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请见通知起即刻委托处理。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236254
检索合同索取及委托:PCTsearch@jsipp.cn
3、填写2019年度省专利资助申报说明(见通知附件或省局通知附件)中的附件1-2(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国(境)海**家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上述申请表、授权公开文本(B号)的翻译件电子版请邮件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朱伟伟,邮箱 vivi@nju.edu.cn
关于申报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请有意申报者详细阅读省局通知附件中“2019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说明”,并尽快与科技处成果科朱伟伟联系。
科技处成果科朱伟伟邮箱:vivi@nju.edu.cn 电话:89684529
总结资助申报人的电话咨询(0403)
1.国内专利不需要申报,由各地市确定名单后通知;
2.授权的专利不需要做授权前景报告,但还是需要做法律状态检索报告;
3.授权日期以授权公布文本上的授权公布日为准;
4.翻译授权公布文本,只需要自行翻译首页;
5.与往年不同,今年不需要上传任何票据,也不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但要注意的是银行开户人与申报资助的专利权利人必须一致;
6.如果有多个权利人,必须提供共同权利人委托书;
7.如果PCT途径进入的,2018年在外国国家阶段公布的,有237表就不需要再做授权前景报告,只需要上传237表,如果是巴黎公约途径进入的,2018年在外国国家阶段公布的,需要在检索中心重新出具授权前景报告后上传系统;
8.如果237表完全没有新颖性或完全没有创造性,但是在进入外国国家后对权利要求和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可以重新委托进行授权前景报告,建议在委托检索时主动告知自己已经修改,提高检索人员的出具报告的时间;
9.不需要提供授权证书,只需要上传授权公布文本及中文译本,这两个文件放在一个PDF里面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