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离职所需办理相关手续的说明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办理离职过程中,与本类项目相关的手续如下:


  1. 仍在本校工作,只是岗位变动的,发邮件给huaxin@nju.edu.cn,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 工作变动至省内单位:

         如已完成合同考核指标,可提前办理项目验收后办理离职;

         如尚未完成合同考核指标,需将项目承担单位变更至新单位,不允许托管。相关手续:负责人提交离职保证书(模板:省科技计计划项目负责人离职保证书模板(变更项目承担单位).docx)到科研院后办理离职;正式入职新单位后递送①南大离职证明②新单位在职证明③新单位同意接收证明,三个材料的纸质件给科研院,由南大科研院向科技厅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科技厅发文批复后提交经费转移说明(模板: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变更承担单位后剩余经费转移说明-模板.docx)给科研院办理经费转拨。


  3. 工作变动至省外单位:

         如已完成合同考核指标,建议优先选择提前验收。如存在剩余经费较多或距离项目执行期确实较久等情况,可办理托管,但托管人及所在学院必须承诺积极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相关手续:负责人提交离职保证书(模板:省科技计计划项目负责人离职保证书模板(不变更项目承担单位).docx)(附件需齐全)到科研院后办理离职;

          如尚未完成合同考核指标,一律办理终止。负责人在江苏省数字科技系统发起终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办理离职。

          

联系人:华新,89682669,huaxin@n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