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通知(教科技委〔2020〕4号),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院系各单位组织申报,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南京大学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南京大学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之间。
二、校内推荐程序
1. 请有意申报者于10月19日前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一份送交科技处成果科;
2. 科技处组织学部委员及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推荐(学校推荐不超过3项。另每位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可推荐一项,不占学校推荐名额),并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拟推荐项目于10月25日—11月20日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3份)、《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汇总表》(一式1份)、《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推荐表》(一式1份)等相关纸质材料于11月16日前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部科技委。
三、材料准备要求
1. 《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2. 待校内评审通过后,拟推荐项目准备完备的申报材料(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作为附件同《申报表》一同装订,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3. 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xjy@nju.edu.cn。
四、联系人及方式
科技处成果科:谢锦园 曾 彦
电话:89684529
邮箱:xjy@nju.edu.cn
附件1:关于推荐2020年度“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