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20/5/9/art_75908_9083863.html),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应为实际居住在本省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 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数量多、质量高、布局合理。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 外 专利不少于2件。
3. 已获得过省专利发明人奖,且之后无新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所述专利的,或者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不参加申报。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评。
4. 近5年内申报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特别是对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大),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及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
5. 申报方式:
a.单位推荐。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包含市属、民办高校);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总工会、省级行业协会或者学会负责本领域或者本行业的推荐;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推荐(一般来说教育厅名额非常紧张)。
b.院士推荐。申报人可由所属学科或者领域的2位或者2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合推荐,每位院士只能推荐1名。当推荐的申报人出现异议时,推荐院士有责任协助处理。进行获奖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院士姓名(建议采取院士推荐方式)。

详细要求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5月21日前联系shirong@nju.edu.cn报备申报人姓名、专利情况、拟采取申报方式等基本信息。


特此通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