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通知(教技委〔2021〕3号),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院系、各单位组织申报,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南京大学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南京大学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校内推荐程序
1.请有意申报者于10月18日下班前将《申报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送交科技处。
2.科技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推荐,学校推荐不超过3项。每位第八届科技委委员可推荐1项,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附件3)。学校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拟推荐项目于10月25日—11月10日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最终版《申报表》、《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送至科技处,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部科技委。
三、材料要求
《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jy@nju.edu.cn。
四、联系人及方式
科技处成果科:谢锦园
电话:89684529
邮箱:xjy@nju.edu.cn
附件:
附件1 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