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的通知

 

各位教师:

2017年度省科技厅项目开始申报,现将项目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

所有项目:2017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所有项目必须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填报,经各级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文件3,由各院系科研秘书汇总后,于310日前统一送至科技处应用开发科(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03室)。

需预申报项目(杰青、重点研发计划):请各院系224日前提交省杰青申报人简历及申报项目信息表,以及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拟申报项目信息表至科技处应用开发科,以便校内根据限额统筹平衡申报,个人报送或超过报送时间均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说明

1.网上系统使用注意事项,请先行阅读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站2017年系统开放说明

2.系统注册:还没有系统账号的申报人以个人名义注册。注册时注意:①用户名用中文真实姓名。②物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6个院系的人员选择申报单位时不要选择南京大学,而是选择相应院系。其它院系人员申报单位选择南京大学。③上述6个院系人员注册后由所在院系科研秘书(系统管理员)审查激活、其它院系人员注册后由科技处系统管理员激活后,即可进入项目申报系统。

3.单位负责人:陈骏、电话89683186

4.项目联系人:华新,电话89682669

5.承担单位技术基础与效益情况全部填0

6.申报书篇幅:附件数≤8个,每个附件<350K,以wordjpgexcel格式;每个填表栏字数<2000

7.如存在格式问题请将内容拷贝入记事本,字体变成仿宋体,清除原内容时需要将格式全部清除,否则可能有遗留但在输入状态下没有显示;附件如内容超过规定,可将多个图片插入WORD中,然后从WORD转换成PDF格式。

8.我校为计划单列单位,主管部门同为南京大学

9.临近截止期前几天系统会非常难上,请尽量安排提前进行网上填报。

 

2017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申报通知

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申报。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省青年基金项目三个层次。

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我校限报13项。申请人要求:学校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采取按领域限额推荐方式申报:校内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后,按领域择优推荐其中13项上报。根据历年项目申报情况和各院系实际情况,预申报名额分配到院系,由院系组织推荐。请各院系将预申报名单和省杰青申报人简历及申报项目信息表224日前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最终上报的13个项目。

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优秀人才,予以继续支持。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我校限报10项,从2016年按期结题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申报人,获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使用已有账号进行申报。

省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名额不限1516年连续2年申请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资格。申报人要求:学校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91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二)面上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我校限报35项。根据历年项目申报情况和各院系实际情况,名额分配到院系,由院系组织推荐,请与本院系科研秘书联系。

 

注意事项

1.基金各类项目研究方向按系统要求填写,不需要自筹经费。

2.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年龄、职称、学位佐证材料和在编证明,专职科研人员须填写专职科研人员申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承诺书并由本人、聘用导师及科研院长签字。上述材料由院系审核后,统一310日前提交科技处应用开发科。

3.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特别是项目名称应更加聚焦和体现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要求。研究任务设定应与申请经费相匹配。

 

二、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1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

我校限报8项。请各院系于224日前拟申报项目信息表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本年度可申报重点项目、竞争项目两类。项目成果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重点项目主要由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等,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申报。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20万元。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自筹经费须由企业负责。必须与企业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并需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2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我校限报3项,请各院系224日前拟申报项目信息表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重大科技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重大品种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品种后补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无需自筹经费。若与企业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并需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3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我校限报5项,如我校牵头申报,必须联合三级甲等(中)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限报5项;其它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不含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限报5项。请各院系将拟申报项目信息表224日前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面上项目每项支持力度不超过50万元,均要求省资助经费与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1自筹经费须由合作单位负责。社会发展项目主要目的是技术的应用、专利的申请授权及实施,而非发表论文。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如是企业还需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注意事项

1.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为限报项目,请各院系务必于224前提交拟申报项目信息表,逾期不予受理。

2.如需自筹经费,须由合作企业/单位负责,学校不提供配套。

3.如与企业合作,需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并从系统内打印填写完整表格后企业盖章,交2份至科技处。

 

三、关于印发《2017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科技厅截止时间为315日,该类项目由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中心)负责,联系电话 83686645(鼓楼)/89682195(仙林)。

 

四、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支持重点包括:(一)基础性公益性科研基地(1.重大科研设施预研 2. 重点实验室建设 3.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能力提升);(二)创新服务载体与平台(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2.新型研发机构奖补 3.技术转移机构补助 4.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三)企业研发机构(1.国家级企业/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建设 2.企业重点实验室/研究院能力提升) 。其中重点实验室建设类项目可从学校申报,其它项目在符合申报主体资格的基础上经由所在区市科技局(科委)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315日,如有申报意向请尽快与科技处周元联系。

 

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包括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和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两大类,均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315日。

 

六、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  

科技厅截止时间为315日,该类项目由社科处负责,联系人:马敬, 89684537

 

其他注意事项

1.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除申报杰青项目外,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主报一项、参与一项(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同一单位(申报单位及关联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所在院系科研秘书负责审核。

2.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请各申报人、院系负责人严格落实,切实强化申报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确保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项目所有参与人员的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信息真实有效,项目负责人不存在重复申报、有不良信用和在研项目等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形。

3.因国家科技统一管理系统公共平台即将建立,建议申报时项目名称、内容与已申报的国家项目有所区别。

4.所有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必须在校企联盟管理系统填写登记表,并从系统内打印填写完整的表格后企业盖章并交2份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交科技厅备案确认。

5.项目验收和审计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请务必审慎进行经费预算编制。具体参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间接费用按直接费用减去购置设备费后的20%编制、绩效支出按间接费40%编制、根据实际需要(项目进行、中期考核、验收会议等)编制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

6.所有项目均实行网上评审,纸质材料附件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7.申请书装订顺序:封面、信息表、正文、附件。主管部门推荐后即打印,需有水印。

8.关于打印超过边界的问题:

1)上传辅助说明的JPG文件,横向格式过大,会使生成的WORD文件边界扩大,解决办法:修改JPG文件至合适的大小,保持在A4的边界之内。图片宽度不能超过550像素,否则系统会自动缩小,导致显示不清楚。

2)英文字母过长,特别是在发表文章或引用文章的部分,存在过长的英文字母,会使生成的WORD文件边界扩大,解决办法是在长英文字母部分使用回车符强制换行,而不是让长英文字符自动换行。

9.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