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接江苏省教育厅通知(苏教人[2016]10号),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育系统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性,促进产出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断提升江苏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016年度首届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类)评选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江苏省高等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分为: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技术发明奖,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首次参评的成果完成年度上不做要求;
2.申报的成果要具有较强的理论前瞻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报人应为我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4.已获得厅局级(不含省辖市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5.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
具体详细通知要求请参见(附件1)或登录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查看。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项目需在4月26日前提交《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校内申请书》(附件2)科学技术处成果科;
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审采取限额推荐、集中申报的办法,学校将在4月底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遴选拟推荐项目并在校内公示;
3.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1份,其中1份为原件)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科,由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晓雪
联系电话:025-89684529,13770540786
电子邮箱:xxliu@nj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