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通知

2016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就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省内高校院所(含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江苏各地政府(园区)共建的分支研究机构)的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引导、鼓励企业主动介入早期研发,出资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原创性和前瞻性技术开发,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为我省未来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和储备。

    申报条件:以省内高校院所或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江苏各地政府(园区)共建的分支研究机构(应为实体化运行的独立法人)为主体,联合江苏境内注册、非本单位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共同申报。项目为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且企业在本项目前期支付给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与苏南地区企业合作的前期投入不低于50万元)。

    二、组织方式

    我校项目经过技术转移中心审核推荐后,须出具申报公函,说明本单位项目申报总体情况,并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企业前期投入的真实性承诺负责;省级支持强度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优先支持第五届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达成的合作项目;优先支持高校院所与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内企业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中科院等重点科教单位与我省企业合作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项目组合作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团队人数的1/3;联合申报单位必须建立“校企联盟”并有登记备案编号;有合作双方按照通用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签订的、内容明确的、责权利清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企业前期投入以201311为限,之前投入不再计入。申请省拨经费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

    2.限项: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如在限制期内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站填报项目申请书,经各级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文件三份(须有水印)。网上申请材料和纸质申请材料必须一致。

2. 网上填报时注意:单位负责人陈骏、电话83593186,项目联系人汤扬、电话83686645。项目承担单位写南京大学,不要写到院系。项目执行期是2年。附件数<=8个,每个附件<350K,以wordjpgexcel格式;附件如内容超过规定,可将多个图片插入WORD中,然后从WORD转换成PDF格式。

3. 经费预算编制参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间接费用按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购置费后的20%编制、绩效支出按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购置费后的5%编制、劳务费按照30%(软件类50%)进行编制。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必备附件等(须打印清晰)顺序装订成册。核心附件应包括:与企业的技术开发合作协议、企业前期投入汇出和我校入账财务凭证、我校开具给企业的免税发票。

5.申报该类项目,必须有校企联盟编号。若之前未注册过,必须在校企联盟管理系统填写登记表,并从系统内打印填写完整的表格后企业盖章并交2份至科技处,由技术转移中心统一交科技厅备案确认。

6请将预申报材料于201636日前交至技术转移中心,无须装订,我单位预先审核申报材料以便提升材料中标率。

项目最终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311,逾期不予受理。

7. 请将三份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技术转移中心(鼓楼校区费彝民楼十楼1003;仙林校区扬州楼六楼618

联系方式:汤扬 83686645 89686645 

michellety@nju.edu.cn
  范茜 83594091                     

fanqian@nju.edu.cn
                              
南京大学技术转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