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校横向科技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科技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审计署审计要求,我校根据《南京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办法》(南字发〔2014〕138号),开展横向经费卡进行结题、结转工作。
一、根据进度安排,已结束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立项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卡集中进行结题结转工作,对于逾期未能办理结转的横向经费卡将继续冻结,后续结题程序参照2011年1月1日(含)之后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方案执行。
二、对于2011年1月1日(含)之后立项的横向项目,根据《南京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办法》,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验收结题。合同任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结题报告》,院系审核签章后报送科研管理部门。
办理结题结转的横向科研项目应符合以下三个要求之一:
(一)合同任务完成,委托方出具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
(二)合同有效期满,委托方未提出任何异议。
(三)合同任务没完成,但是经过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签署合同终止协议,并报送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本细则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科技处 社科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