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2015年度省科技厅项目开始申报,现将项目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2015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所有项目必须在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站填报,经各级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文件三份,由各院系科研秘书汇总后,于4月24日前,统一报鼓楼校区科技处应用开发科(鼓楼校区乙字楼108室);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请通过所在院系先将申报意向信息表于4月2日前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以便校内根据限额统筹平衡申报,个人报送、超过报送时间不予受理。我校为计划单列单位,主管部门同为南京大学。
因国家科技统一管理系统公共平台即将建立,建议申报时项目名称、内容与已申报的国家项目有所区别。
网上填报说明:
1、申报项目需进行注册,以个人名义注册,申报单位为(物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的教师注册在南京大学+所在院系名称下,用户名用中文,待所在院系科研秘书(系统管理员)审查激活后,方可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其它院系的人员申报单位填南京大学,待科技处系统管理员激活后方可申报,用户名用中文姓名。
2、单位负责人陈骏、电话83593186,项目联系人华晔、电话83592669。
3、承担单位技术基础与效益情况全部填0;如存在格式问题请将内容拷贝入记事本,字体变成仿宋体,清除原内容时需要将格式全部清除,否则可能有遗留但在输入状态看不出来;附件如内容超过规定,可将多个图片插入WORD中,然后从WORD转换成PDF格式。
4、根据往年情况,临近截止期前几天系统会非常难上,请尽量安排提前网上填报。
注意事项:
1、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除申报杰青项目外,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主报一项、参与一项;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所在院系科研秘书负责审核。
2、所有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必须在校企联盟管理系统填写登记表,并从系统内打印填写完整的表格后企业盖章并交2份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交科技厅备案确认。
3、申请书装订顺序:封面、信息表、正文、附件。主管部门推荐后即打印,需有水印。
2015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申报通知
1、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我校限报13项。申请人要求:学校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单项省拨经费100万元。
采取按领域限额推荐方式申报:校内预申报、组织专家论证后,按领域择优推荐其中13项上报。根据历年项目申报情况和各院系实际情况,预申报名额分配到院系,由院系组织推荐。
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单项省拨经费20万元,名额不限,但13、14年连续2年申请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资格。申报人要求:学校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面上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我校限报35项。根据历年项目申报情况和各院系实际情况,名额分配到院系,由院系组织推荐,请与本院系科研秘书联系。
注意:
1、基金各类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不需要自筹经费。
2、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年龄、职称、学位佐证材料和在编证明,专职科研人员须填写专职科研人员申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承诺书。此类材料由院系审核后,统一于4月24日前提交科技处应用开发科。
2、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我校限报8项。请各院系于4月2日前将申报意向信息表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本年度可申报重点项目、竞争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以项目经理制形式组织,实行预申报,预申报方案需于4月3日前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20万元。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自筹经费原则上由企业负责。若与企业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并需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3、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生物医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我校共限报5项。请各院系将申报意向信息表于4月2日前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生物医药项目实行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申请省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已经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生物医药项目不予以后补助。面上项目每项支持力度不超过100万元,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自筹经费原则上由企业负责。社会发展项目主要目的是技术的应用、专利的申请授权及实施,而非发表论文。若与企业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并需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4、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我校限报4项,请各院系于4月2日前将申报意向信息表报科技处应用开发科。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无需自筹经费。若与企业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并需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5、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科技设施类)项目的通知
已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多个实验室之间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学科协同创新的,申报其重大创新绩效,经专家评审,择优加大开放运行后补助力度。需填写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
6、关于印发《 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该类项目由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中心)负责,联系电话 83686645(鼓楼)/89682195(仙林)。
7、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该类项目由社科处负责,联系电话 83594537。
其他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编制参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大学关于科研经费中间接费用使用的实施细则》以及《973、863、支撑、公益性行业专项、重大专项项目编制预算说明》,其中间接费用按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购置费后的20%编制、绩效支出按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购置费后的5%编制、劳务费按照15%进行编制。
2、申报书篇幅:附件数<=8个,每个附件<350K,以word、jpg和excel格式;每个填表栏字数<2000。
3、所有项目均实行网上评审,纸质材料附件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4、关于打印超过边界的问题:
(1)上传辅助说明的JPG文件,横向格式过大,会使生成的WORD文件边界扩大,解决办法:修改JPG文件至合适的大小,保持在A4的边界之内。
图片宽度不能超过550像素,否则系统会自动缩小,导致显示不清楚。
(2)英文字母过长,特别是在发表文章或引用文章的部分,存在过长的英文字母,会使生成 的WORD文件边界扩大,解决办法是在长英文字母部分使用回车符强制换行,而不是让长英文字符自动换行。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