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5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实现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性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应用类科技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成果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基础类研究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项目及完成人要求
1、申报项目应当是在江苏省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即我省单位、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成果。
2、2014年已获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人)不得申报。
3、一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5、2014年度推荐申报后申请撤消的项目今年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拟申报推荐的项目可根据申报进度提前准备有关附件所需的相关证明等,以便有充足的时间整理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附件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行业需提供许可或资质证书(审批时间应在2013年1月1日前)。以前获奖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应用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13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基础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内容的20篇代表性论文论著、而且是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主体工作在国内完成的;20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五、申报推荐方式及要求
2015年度江苏省奖的申报工作继续实行限额推荐,分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其中:
单位推荐即我校根据从教育厅获得的推荐指标限额推荐。由于指标有限,凡是从学校推荐的项目,不允许申请撤消(即如评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均不可放弃)。
专家推荐仅限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人员牵头完成的项目,由3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1位应为院士。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且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六、申报工作流程
拟申报项目请于3月27日前将校内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liuhao@nju.edu.cn;学校将于4月初组织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遴选学校推荐项目。
根据学校获得的推荐指标确定推荐项目后,科技处将指导项目组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
联系电话:025-83594529/89684529
附件:校内申请书/UploadFiles/2015/3/201503181031343919.doc
科学技术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