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南京大学原始创新,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业务费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会议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医科类)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度申报项目类别分为以下八类,具体项目说明和支持力度见附件1。本次启动第一批项目申报(预计2020年3月启动第二批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业务费项目类别 | 第一批 | 1. 原创交叉项目 2. 国际合作项目 3. 融合创新项目 4. 国家重点平台研究项目 5. 科技战略研究专项 |
第二批 | 6.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专项 7. 重大成果培育专项 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专项 |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包括专职科研岗、博士后)和医学院附属医院科研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除外)。
2、第一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须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第二批不设年龄限制。
3、每人只能申报八类项目中的一类,并且作为项目成员参与本年度业务费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24:00。
院系审核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24:00。
2、本年度业务费项目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请申请人登录南京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ky.nju.edu.cn)“校级项目申报”版块完成线上申报,提交院系科研副院长线上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3、初审通过后,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
四、其他说明
1、本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设置绩效奖励,由项目绩效和学校奖励两部分构成。
项目绩效部分:本批次竞争性项目(原创交叉项目、国际合作项目、融合创新项目、国家重点平台研究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经费的10%可用于团队绩效奖励,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任务实施情况,结合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在绩效预算额度内公开、公正自主分配。如:申请原创交叉项目获批立项40万的,即包含4万元项目绩效额度。绩效提取发放工作另行通知。
学校奖励部分:对2020年立项项目在结题考核中实施成效优秀的,给予校级奖励,相关工作由科技处组织。
2、按照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序时进度要求,请项目负责人合理、高效使用项目经费:6月底为50%、9月底为75%、10月31日前使用完毕。如有结余,学校将收回统筹使用。10月31日之前,若学校年度总经费使用完毕,各项目余额自动清零,下年度不再另行拨付。
3、项目执行期间,由项目经费支持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或“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未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不得列入结题成果统计。
项目申报联系人:于佳倩 电话:025-89681123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张森 电话:15151812431
附件:1.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医科类)申报项目类别
2.南京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校级项目申报指南
3.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申报项目类别.pdf
附件2 校级项目操作指南.pdf
附件3 申报书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