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接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知(宁科﹝2017﹞124号),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重点
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主要奖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性成果,对推动本市企业科技进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二、 申报范围
奖励项目按性质分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技术发明类和国际科技合作类。
三、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当是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2.项目应当是经过一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实施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南京地区的经济、生态和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3.申报项目需具有已授权的、与该项目相关联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不超过10个),且为历年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的。
4.限额申报,且同一年度同一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前3名)
5.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受理:(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存在争议的项目(2)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得申报(3)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项目不得申报(4)曾获得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5)往年申报未获奖,本年度无重大创新的项目(6)2016年度市科学进步进步奖评审过程中申请撤销的项目今年不得申报(7)其他不满足申报范围和条件的。
详细通知请参见网址:http://www.njkj.gov.cn/23955/23968/23969/201704/t20170428_4473946.shtml
四、 时间要求
1. 拟申报项目需在5月20日前提交校内申请书(附件1)至科技处成果科;
2. 学校将在5月底组织专家遴选拟推荐项目并在校内公示;
3.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交至科技处成果科,由学校统一向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晓雪
联系电话:025-89684529,13770540786
电子邮箱:xxliu@nju.edu.cn
附件:1. 校内申请书(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10日